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干部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工作制度

    2026-06-26 08:12:54           浏览数:0

  为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院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密切学院领导干部与基层教师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教研部和骨干教师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各教研部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建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工作制度。

  一、联系范围

  1.各教研部及其负责人。

  2.各教研部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3.学院每位处级领导干部均需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

  二、联系内容

  1.听取所联系教研部负责人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了解所联系教研部及其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生活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帮助解决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3.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支持所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为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作出更大贡献。

  三、联系方式

  深入教研部、课堂一线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一对一谈心谈话、听课、走访慰问、集体研修等形式,与所联系教研部负责人及骨干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

  四、工作要求

  1.领导干部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是学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安排和部署,各位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学院党总支安排专人定期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与所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沟通联系一次,了解教研部和骨干教师工作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联系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备存。

  3.加强所联系教研部和骨干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及时发现所联系教研部和每位骨干教师的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积极培树科先进典型和模范榜样,做好典型推荐和宣传工作。

  4.学院领导班子、教研部和骨干教师因工作变动、设置调整等发生变化的,学院党总支将根据变化情况每年度调整一次联系名单。